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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会寺建造发展过程记录点滴,七年回顾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05-28 09:28:14  点击:1808 次

 一座寺院建寺发展过程记录点滴

(从第十条向后,就一直是为寺庙移交运作与管理报告再报告)

寺院原本就是十方布施所成,三宝所依,本来就是出家人的依宿处,修建的寺院,如果没有出家众居住,那么,修建寺院还有什么意义呢?

佛弟子们都应该懂得:
唯有僧宝才可以住持佛法!
唯有僧宝才能够续佛慧命!
唯有僧宝才可以绍隆佛种!
唯有僧宝才能接引大众进入佛门!
唯有僧宝才可以给我们授受三皈五戒!
我们依佛法才得以解脱,我们当至诚感恩住持佛法的僧宝!
护持僧宝就是护持释迦牟尼佛和十方诸佛普度众生的佛法伟大事业!

因此在景会寺的一期建设中,离不开僧宝的付出,由政府的帮助,法师们的化缘,居士们的发心,善信们的支持,将北宋年间的景会寺得以重现。重现背后的细节经历了太多、、、太多、、、、、、整个回顾。


景会寺七年回顾


1.刚开始准备筹建(由钵池乡负责办理筹建工作)佛闻法师2010年7月17日设计临时念佛堂,为景会寺项目筹建启动宣传、化缘、指导办公用房。准备设计建造临时佛堂,请法师们入住。


 2010年7月17日佛闻法师为景会寺筹集设计临时念佛堂


2.佛闻法师带领僧团于2010年9月27日正式入住景会寺,因为景会寺化缘筹建账户由财政局代管,所以向财政局周局长报告,我们三位法师入住,现在要解决临时生活费用,每位法师每月一千元计报,外加平时公务所需交通加油费、通信费合计每月八百元。后来领导研究决定,整个念佛堂每月3000元(包括所有法师的生活费)化缘的钱要交到景会寺筹建账户,也就是每月我们化缘交到我们的筹建专户,然后每月再去支出三千元做为我们整个佛堂的生活费、法师单费、包括水费、垃圾清理费等。每月三千元一直至2014年3月25日会议更改。


 2010年9月27日正式入住景会寺报告

 

3.刚入住期间因为地大空旷,加之水电不齐,靠近路边防盗不言,当时工人还没有进场,故在2010年10月21日向领导们报告申请。

  20101021日向领导们报告申请


4.因为佛堂所有收入交财政局景会寺专用账户,所以后来水电费交付困难,2011年5月16日申请报告。但后来水问题还是自付没有解决。


2011年5月16日申请解决临时佛堂水电报告


5.关于景会寺项目推进,刘书记主持会议要求景会寺必须在2012年11月底前批办为合法场所,报批由城乡事业局负责,后来通过市宗教局领导的慈悲,在2012年10月28日将景会寺原筹建领导小组,批准为景会寺合法的宗教场所,法人代表佛闻法师


2012年11月12日下午刘书记主持会议,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景会寺合法场所报批工作


  景会寺正式批为宗教合法场所


6.2012年11月24日刘书记九楼会议室召开工程进度会议,要求卧佛殿先落成启用,原开发控股副总童磊会议提出场所管理到底是谁方,现在景会寺的正式账户已经使用,是不是转移到开发控股管理,后来经讨论国资委、宗教管理办、景会寺都没有同意,也就一直至今放在国资委监管景会寺账户。

  

7.在2012年12月30日前必须将景会寺僧人搬进新殿堂,一边施工一边使用,元月6日前将山门前的临时佛堂拆除,确保2013年元月19日“卧佛殿”落成启用邀请唐市长揭牌

  

8.刘建华书记很慈悲对工作一丝不苟,退休后,由曹玉山主任接管,2014年3月11日将景会寺建设期间财务管理召开会议,寺院收入交景会寺专有账户每月再从景会寺账户支出原来的三千元不变,外加四名常住法师每月每人八百元生活单费


 2014年3月11日将景会寺建设期间财务管理召开会议


9.搬进新殿堂后比较麻烦,天天没水没电,加之到了五月天气较热,每天没有地方洗澡,又在2013年5月13日向领导申请报告,要求部分施工,能逐步具备使用条件。


 2013年5月13日向领导申请报告


10.法师为了减轻开发区财政负担,缩短建造工期,给十方信众培福机会,不影响寺庙开放使用时间,时间拖长会让寺庙香火人气冷清下来,特此报告请示将寺庙所以的投资装饰、塑像、匾额展陈等交给法师并按照原来的设计方案完成。以下是原报告内容。


 2013年7月3日法师为了减轻开发区财政负担,担当如来家业,

特此报告自主化缘装饰内部



内部展陈的具体运作方案及完成时间


11.为了景会寺香火人气加旺,提高寺院知名度,特别在二零一三年中秋前安排大型慈善音乐会暨佛舍利首次请来淮安展出,邀请宗教分管唐市长参加观看,特别向管委会报告,指定八月中秋前大型时间与活动规模,并特别报告工程进度催促。


为提高寺院知名度,特别安排大型慈善音乐会暨佛舍利首次请来淮安瞻礼

2013年8月23日为推动工程进度报告


12.原本根据开发周区书记慈悲设想,打算在2014年景会寺一期工程必须举行落成开光庆典,但因为多方面条件不具备,特此向管委会报告催促建议,特别是考虑大型法会的安全与接待,并细化具体安排搭建临时斋堂、僧人寮房、办公客堂、高僧大德接待室等配套用房。



  201年5月30日,因为周书记慈悲,决定在2014年一期工程必须举行落成开光庆典,特此报告催促建议


13.在周书记确定将在2014年必须将一期工程开光时,法师们忙着筹备开光庆典具体细化安排,特此打报告要求工程进度必做东西,但后来经曹玉山副主任召集开会,具体落实安排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阻力,也就是在曹主任办公室,法师为了工程进度完善具备开光条件,控股公司只是选择性的做了一些,后来也就渐渐停止开光一事

  2014年6月9日关于一期工程开光,工程进度跟上报告


14.在2014年中下旬,到2015年初,开发区坚持安排景会寺移交僧团运作,并要求法师拟一份“关于景会寺移交僧团运作与未来发展方向”。


  2015年2月5日管委会提出寺庙移交,

法师拟一份“关于景会寺移交僧团运作与未来发展方向”


15.管委会再次催促寺院交付僧团运作,并要求法师将运作设想打算再拟一份报告,曹玉山主任还特别要求开发区宗教管理办公室余彪主任,与佛闻法师一起去市宗教局报告咨询移交方式,当时咨询许夕保局长也说的很清楚,宗教的资产归宗教使用,不能作价买卖,你们开发区问了多次,包括开发控股尚董事长也来问过此事,问寺院资产能不能抵押,许局长回答,不可以,许局长坚持说,政府出资本来就是不对的,现在你政府这钱账是怎么走的,但我们不管你是怎么走的,这已经算是合法场所的宗教资产,这是肯定的,许局长说也就算是社会公共事业吧。


 2015年2月12日曹主任要求拟一份景会寺运作设想报告


16.社会事业局骆观副局长,让法师在具体拟一份一期工程开光策划书,共四页纸。





 2015年2月28日按照领导要求拟一份一期工程落成开光策划书


15.到了2015年上半年,骆观副局长再次让寺院拟一份“关于景会寺运作与管理报告”,说上次报告不够具体,能不能在上面反应譬如你们僧团运行,可不可以说一年还是能交管委会多少钱,法师说不可以,只能按照宗教政策正常运作,可以积极兴办佛教文化和教育事业,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在量力自愿的原则下,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如举办安老、施诊、修桥补路、办学等利生事业,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法师也多次与领导强调宗教资产移交僧团使用,所有权为国家,经营收入等做了一图详细说明报告管委会领导。


 法师打印一张关于寺庙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权图,提供领导参考

 



再次让寺院拟一份“关于景会寺运作与管理报告”


17.管委会一直催至2015年5月要将寺院移交景会寺僧团让寺院多次出报告移交,但就是不执行,后来直到2015年7月14日,开发区开大会,大会上陶主任说景会寺将移交僧团自主运行,减轻政府负担,第二天(7月15日)社会事业局骆观副局长去市宗教局要求将景会寺法人换掉,第三天(7月16日)到景会寺,正式通报控股公司招来合作项目,说将景会寺与上海投资公司商业化运行。

  

18.直至如今景会寺合法道场运行方式一直没能走上正轨,使得寺院大型法事活动无法开展寺院一直还在开发控股工程建设间段,暂不交付,因没有移交,现在的水表电表都开发控股负责缴费。故寺院无法正常运转,法务无法开展。

望因缘具足时,能将景会寺依宗教政策法规,如法的成为广大信众修行地,皈依处,正式成为一方净土!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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