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泉教授(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来源:凤凰佛教综合 作者:王雷泉
我对当前中国大陆佛教的时代特征,有一个基本判断,即正处在蓄势待发的复兴临界点。所谓蓄势待发,是指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和日益融入世界文明体系,在社会转型的变迁过程中,民众对佛教产生爆发性的宗教需求。但是我们能不能满足民众的需求呢?答案是不能。
目前民众信仰需求倾斜于外来宗教,甚至非制度化宗教的勃兴与外道邪教的泛滥,占据了本应属于佛教的信仰空间。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中国发展最快的不是佛教,而是基督新教。十多年前的世界宗教图表,可以看到佛教只占6%,而基督教有33%。我在2002年访问美国旧金山基督教大使命中心时,看到有一个世界地图,上面对各宗教的传播标记不同颜色的小旗,佛教被密密麻麻的基督教旗帜所包围。当时他们估计基督徒在大陆有六、七千万人,而佛教徒只有三千六百万。我问这是怎么算出来的,他们说参照基督徒的标准是受洗礼。衡量佛教徒的标准则是受皈依,至于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烧香拜佛现象,虽然有好几亿,被宗教学界视为只是属于民俗信仰层次而已。
从中国社会的发展现状来看,在世俗世界与神圣世界两个领域,存在着相当诡异的东西对流局面。在世俗世界领域,追逐物质利益,呈现由西向东流动的趋势。在神圣世界领域,寻求神圣意义,呈现由东向西流动的趋势,从沿海走向内地,走向五明佛学院乃至于耶路撒冷。
这种寻求神圣意义的趋势,反映着扭转当今中国大陆佛教的异化现状及神圣性危机的社会需求。什么是异化?法不归位。在市场经济与计划思想的冲撞下,具体表现为:政商力量对佛教横加干预及越俎代庖的“越位”,佛教界未能善尽化世导欲功能的“缺位”。很多地方盖大庙、竖大像的不是和尚,是政府和老板。
由于法不归位,背离信仰核心,宗教乞灵于经济利益、政治权威和文化光环……其实我们也应该关心一下佛教的信仰合法性问题。
过去二三十年中,我们争取佛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在这一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之时,信仰合法性问题日益突现。我们看基督新教成百倍的增长,而佛教还在原地踏步就知道了,这是合法性日益丧失的后果。从政、商、教、学四者关系来看,这是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因果报应链。搭台唱戏的主角是佛教,基督教堂、清真寺不卖门票,卖门票的主要是佛教,所以最大的受害者是佛教。
佛教苦“墙”久矣!前几年蒋孝严对大陆寺院卖票的质疑,可谓旁观者清。2010年8月,大安法师在庐山东林寺召集佛教界和文化学术界有关人士举行座谈会。我就提到了给寺院设道墙收门票,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背后依然有着意识形态上对佛教的歧视。所以我说要区分两堵墙:一堵是应该树立的,保护佛教纯洁性、神圣性的墙;一堵是应该突破限制弘扬佛法的墙,以利益大众和社会。我在2010年《佛教观察》第八期卷首语就写道:
凝重肃穆的墙基,区分出神圣的世界与世俗的世界。佛教通过“结界”,以自然界的山林、流水之地形,或以僧团居住、修行、作法事等宗教活动,为自己划定特定的区域,以确保戒行无缺失,能够从事正常的修持活动。“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的士兵决不能进!”十八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行宫,尚且不能侵犯农夫磨坊的产权,今天中国的寺院,岂能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
“任人宰割的鱼肉”这个话也不是我讲的,1988年中国宗教学会第三届全国会议时,赵朴初作为顾问讲了一段非常感伤的话,他说佛教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呼吁学者们要为佛教仗义执言。
在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政界、宗教界与学术界的拨乱反正,澄清了“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口号。到90年代初,以宗教可以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作为宗教政策的理论依据,以解决宗教存在的政治合法性问题。
佛教出路在走入社会的广大人群,而不是圈在景区内,异化成佛教专卖店。当围墙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高额门票收入的工具,寺墙就成为隔断寺院与民众精神联系的障碍,抑制佛教事业发展的瓶颈。